全身痠痛、疲累不堪、感冒接二連三、早上不想起床……下決心告別疲勞的人生、頻傳的過勞死案例吧!
高高瘦瘦的台北大學社工系系主任林志鴻總是和藹可親,平時忙於教學、研究,也常為籌募學術研究及獎助學金而四處奔走,還熱心參與民間團體,貢獻所學,是公認的好學者,卻在54歲盛年的某一天,突然因心臟衰竭驟逝。
差不多同時,兩位正值中壯年的台大醫院醫師也先後倒下,41歲的神經內科醫師陳至全在家中猝死,55歲的神經外科醫師曾勝弘在工作時倒地,所幸搶救後獲得康復。「他們都是認真工作、有求必應的好人,主管交代的事、別人請託幫忙的事,他們都很盡力,常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。難道好人真的不長命?」認識他們的醫師不禁感嘆。
過勞死 常發生在年輕力壯的中年人
高唱「愛拚才會贏」的台灣,其實很多人籠罩在過勞的陰影中而不自知。
「過勞死」(karoshi)一詞來自日本,是指相對年輕就發生心血管或腦血管病變而死亡。「過勞」或「過勞死」並不是醫學上的診斷,但很生動地描繪不少勞心上班族的狀態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施嫈瑜指出,人體有一套應付危難、壓力的戰備系統(例如腎上腺),當壓力適度時,這套系統幫助人快速反應、發揮潛能,度過危機;但如果長期處在過度壓力下,系統會無法正常運作,表面上看起來正常,但其實已逐漸對外在刺激產生疲乏,同時身體開始產生病理變化,如高血壓、心臟病等,如果仍然沒有警覺、壓力持續累積,最後這套系統反應紊亂、崩解,無法應付任何危機,細胞也快速老化、免疫力降低,健康惡化,甚至造成死亡。
馬偕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林憶珊則說,過勞死常發生在年輕力壯的中年人,可能原本就有疾病,只是他們不知道或不以為意,但也有可能原來沒有病,卻積勞成疾,甚至死亡。
5大族群,小心被過勞壓垮
■工作時間超長
■夜班多,工作時間不規則
■長時間睡眠不足
■自我期許高,並容易緊張
■幾乎沒有休閒活動與嗜好
小心「慢性疲勞症侯群」
過勞死看起來是猝死,但其實從「積勞」到「成疾」再到死亡,是有一段時間的,重視身體抗議、求救的聲音,也許就能挽回悲劇。
林憶珊說,慢性疲勞症候群可以說是過勞死的前兆。疲勞是人體自然的反應,但如果無論怎麼休息都還是恢復不了元氣,變成長期、慢性的疲勞,就要注意這是不是「慢性疲勞症候群(Chronic Fatigue Syndrome,簡稱CFS)發出的警訊。
施嫈瑜說,慢性疲勞症候群常出現全身性的症狀:全身痠痛及緊繃、腸胃不適、免疫力減弱(比如頻頻感冒)或增強(比如過敏變嚴重)、憂鬱、焦慮等等。
「慢性疲勞的人從外表就看得出來,」施嫈瑜解釋,這些人常有失眠的困擾,很難睡得著、睡得好,好不容易爬起床後仍然覺得很累,長久下來,會出現一種透支的眼神、氣色也很暗沉,跟一般的勞累不一樣,即使化妝也難掩蓋。
肝好不一定就沒事
「我常覺得很疲倦,睡再多隔天起來還是覺得很累,是不是肝有問題?」很多人以為「疲勞=肝不好」,會這樣問醫生。
林憶珊指出,慢性疲勞症候群不一定是哪一個器官的問題,但它的症狀的確跟許多慢性病(如肝病)和精神疾病很像,因此醫生需要用排除法來確定診斷(比如抽血化驗肝功能,確定不是肝的問題)。
到底怎樣才算慢性疲勞症候群?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提出以下標準:
▓主要標準(必須全部符合)
1.無法解釋的持續或反覆發作的嚴重疲勞,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,且必須是最近發生的。
2.疲勞並非過度運動或勞動引起的。
3.疲勞即使經過休息仍無法改善。
4.明顯造成個人職業、課業、社會功能、人際關係受到影響。
5.必須排除會造成相同症狀的身體或心理疾病,例如甲狀腺疾病、癌症、憂鬱症、藥物或酒精濫用等。
▓次要標準(必須在有疲勞症狀的期間同時發生,且至少符合4項)
1.短期記憶力或注意力缺損
2.喉嚨痛
3.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痛
4.肌肉痠痛
5.非發炎性的多發關節痛
6.頭痛型態與以往不同,或更嚴重
7.睡眠無法改善疲勞
8.勞力活動或運動後,疲憊或不適持續超過24小時
林憶珊指出,目前醫界認為慢性疲勞症候群可能是多重原因造成的,包括病毒感染、免疫問題、神經系統問題、精神疾病等,但仍無法完全確定,因此治療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治癒疾病,而是以減輕症狀(如失眠)為主,還是要找到疲勞、壓力的源頭,才能治本。
哪些人容易產生慢性疲勞?
疲勞的症狀持續超過6個月,就稱為「慢性疲勞」,可能跟以下原因有關:
■長期處在某種精神壓力下
■不良的生活型態,如飲食不均衡,運動太少或太多
■內分泌疾病、心血管疾病、慢性肝病、慢性肺病等
■血液腫瘤疾病
■自體免疫疾病、病毒性感染、慢性疲勞症候群
■焦慮、憂鬱症等精神疾病.藥物及酒精濫用或不良反應
■睡眠異常,如失眠、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
勞權小知識:
因應環境改變,勞動部99年底,已修正過勞死認定,重要的改變包括:
1.取消死前二十四小時連續工作、一週前每天工作十六小時的高門檻工時認定,同時將發病前半年每月加班時數門檻,由四十五小時降為三十七小時。
2.過勞死認定從勞保局改由職業病醫師依照工作型態綜合認定,不以加班時數為惟一指標,改以工作型態、工作負荷是否過重等指標綜合認定。
差不多同時,兩位正值中壯年的台大醫院醫師也先後倒下,41歲的神經內科醫師陳至全在家中猝死,55歲的神經外科醫師曾勝弘在工作時倒地,所幸搶救後獲得康復。「他們都是認真工作、有求必應的好人,主管交代的事、別人請託幫忙的事,他們都很盡力,常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。難道好人真的不長命?」認識他們的醫師不禁感嘆。
過勞死 常發生在年輕力壯的中年人
高唱「愛拚才會贏」的台灣,其實很多人籠罩在過勞的陰影中而不自知。
「過勞死」(karoshi)一詞來自日本,是指相對年輕就發生心血管或腦血管病變而死亡。「過勞」或「過勞死」並不是醫學上的診斷,但很生動地描繪不少勞心上班族的狀態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施嫈瑜指出,人體有一套應付危難、壓力的戰備系統(例如腎上腺),當壓力適度時,這套系統幫助人快速反應、發揮潛能,度過危機;但如果長期處在過度壓力下,系統會無法正常運作,表面上看起來正常,但其實已逐漸對外在刺激產生疲乏,同時身體開始產生病理變化,如高血壓、心臟病等,如果仍然沒有警覺、壓力持續累積,最後這套系統反應紊亂、崩解,無法應付任何危機,細胞也快速老化、免疫力降低,健康惡化,甚至造成死亡。
馬偕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林憶珊則說,過勞死常發生在年輕力壯的中年人,可能原本就有疾病,只是他們不知道或不以為意,但也有可能原來沒有病,卻積勞成疾,甚至死亡。
5大族群,小心被過勞壓垮
■工作時間超長
■夜班多,工作時間不規則
■長時間睡眠不足
■幾乎沒有休閒活動與嗜好
小心「慢性疲勞症侯群」
過勞死看起來是猝死,但其實從「積勞」到「成疾」再到死亡,是有一段時間的,重視身體抗議、求救的聲音,也許就能挽回悲劇。
林憶珊說,慢性疲勞症候群可以說是過勞死的前兆。疲勞是人體自然的反應,但如果無論怎麼休息都還是恢復不了元氣,變成長期、慢性的疲勞,就要注意這是不是「慢性疲勞症候群(Chronic Fatigue Syndrome,簡稱CFS)發出的警訊。
施嫈瑜說,慢性疲勞症候群常出現全身性的症狀:全身痠痛及緊繃、腸胃不適、免疫力減弱(比如頻頻感冒)或增強(比如過敏變嚴重)、憂鬱、焦慮等等。
「慢性疲勞的人從外表就看得出來,」施嫈瑜解釋,這些人常有失眠的困擾,很難睡得著、睡得好,好不容易爬起床後仍然覺得很累,長久下來,會出現一種透支的眼神、氣色也很暗沉,跟一般的勞累不一樣,即使化妝也難掩蓋。
肝好不一定就沒事
「我常覺得很疲倦,睡再多隔天起來還是覺得很累,是不是肝有問題?」很多人以為「疲勞=肝不好」,會這樣問醫生。
林憶珊指出,慢性疲勞症候群不一定是哪一個器官的問題,但它的症狀的確跟許多慢性病(如肝病)和精神疾病很像,因此醫生需要用排除法來確定診斷(比如抽血化驗肝功能,確定不是肝的問題)。
到底怎樣才算慢性疲勞症候群?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提出以下標準:
▓主要標準(必須全部符合)
1.無法解釋的持續或反覆發作的嚴重疲勞,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,且必須是最近發生的。
2.疲勞並非過度運動或勞動引起的。
3.疲勞即使經過休息仍無法改善。
4.明顯造成個人職業、課業、社會功能、人際關係受到影響。
5.必須排除會造成相同症狀的身體或心理疾病,例如甲狀腺疾病、癌症、憂鬱症、藥物或酒精濫用等。
▓次要標準(必須在有疲勞症狀的期間同時發生,且至少符合4項)
1.短期記憶力或注意力缺損
2.喉嚨痛
3.頸部或腋下淋巴結腫痛
4.肌肉痠痛
5.非發炎性的多發關節痛
6.頭痛型態與以往不同,或更嚴重
7.睡眠無法改善疲勞
8.勞力活動或運動後,疲憊或不適持續超過24小時
林憶珊指出,目前醫界認為慢性疲勞症候群可能是多重原因造成的,包括病毒感染、免疫問題、神經系統問題、精神疾病等,但仍無法完全確定,因此治療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治癒疾病,而是以減輕症狀(如失眠)為主,還是要找到疲勞、壓力的源頭,才能治本。
哪些人容易產生慢性疲勞?
疲勞的症狀持續超過6個月,就稱為「慢性疲勞」,可能跟以下原因有關:
■長期處在某種精神壓力下
■不良的生活型態,如飲食不均衡,運動太少或太多
■內分泌疾病、心血管疾病、慢性肝病、慢性肺病等
■血液腫瘤疾病
■自體免疫疾病、病毒性感染、慢性疲勞症候群
■焦慮、憂鬱症等精神疾病.藥物及酒精濫用或不良反應
■睡眠異常,如失眠、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
勞權小知識:
因應環境改變,勞動部99年底,已修正過勞死認定,重要的改變包括:
1.取消死前二十四小時連續工作、一週前每天工作十六小時的高門檻工時認定,同時將發病前半年每月加班時數門檻,由四十五小時降為三十七小時。
2.過勞死認定從勞保局改由職業病醫師依照工作型態綜合認定,不以加班時數為惟一指標,改以工作型態、工作負荷是否過重等指標綜合認定。
3.過去勞資各說各話,如今改為由資方負責舉證,雇主除非能夠證明勞工不是過勞死,否則將採認勞工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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